回顾历史,除了凯尔森与施米特的宪法守护者方案之外,英国在克伦威尔之后提出斯巴达五长官制来维护其秩序。
关键词:行政强制法,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权,有效行使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89年4月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我国行政法学与行政法制度建设和发展的重点,在于强调对行政权的规范和控制,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切实落实快速查处要求,做到案件受理后,两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置、两天内反馈查处进展,半个月内反馈查处结果。
如果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符合该条规定的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情形的,其强制拆除的期限将很有可能达到2年以上。据介绍,违建玻璃房从2006年年底开始搭建,2009年收尾,历时两年多。这里,违法建筑是遍地开花,机械制造厂、服装厂、物流仓库随处可见,工人楼下加工,楼上住宿,屋内根本没有消防设施。5.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与信用管理。第8天由各街镇组织力量实施强制拆除。
第三,当事人拒不接受拆违实施部门送达的执法文书的,拆违实施部门采取证人见证、制作现场笔录,以及拍照、录像等固定证据的方法实施留置送达。[12] 1.主要针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第四,整合各个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并明确职责分工。
进入专题: 行政强制法 。在法律草案审议过程中,考虑到为了避免一些认定起来有争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尚未得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救济就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损害当事人利益,所以增加了一个程序规定,即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第一,应当重视法律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作用。[17]江跃中:《治理违法建筑多方联勤联动》,《新民晚报》2014年7月23日,第A7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并将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作为一项重要要求提出。比如,笔者所述及的《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条款,在实现良好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维护方面还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
尤其是在上海,违法建筑的大量存在给城市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2)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多种行政行为。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原本没有赋予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也正因为它的有用与有效,现代各国无不将它作为公共事务的治理之具。
从拆除是否能够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所折射出来的问题,是法律应当如何保障有效的政府治理,而且法律应当如何进一步为有效的政府治理提供充分的依据,从而实现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行政权有效行使之间的平衡。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度。法律之所以发挥作用,就在于它能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尤其在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方面,该法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如根据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起诉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然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规定,对于这种已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却不能立即予以拆除,要等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后才可以强制拆除。
[1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拆除正在搭建违法建筑流程示意图〉、〈拆除正在搭建违法建筑法律文书样式〉、〈查处违法建筑告知协同部门文书样式〉的通知》,[沪建管(2014)595号]。法律应当既规定一般情况下的适用,也应当规定特殊情况之下的法律适用。
(6)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其目的在于遏制违法建筑的不断蔓延。如在上海市黄浦区,针对擅自拆除公管房屋、无证违法施工搭建房子的现象愈演愈烈,造成诸多安全隐患,也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困扰的问题,黄浦区实行联勤联治机制治理违法搭建行为。四、启示:法律应当如何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 不可否认,《行政强制法》第44条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规定,对于保护违法建筑行为人的权益确实具有积极意义。除了立即代履行措施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外,其他措施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其重点适用的是授权对违法建设行为,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及其对在建违法建筑进行迅速拆除的相关规定。(3)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
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违法建筑物没有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没有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管与验收,其技术含量、房屋质量以及消防隐患等问题都很突出。
等到违法建筑建成,强制拆除对政府和当事人来说,成本都很大。(一)上海在拆除违法建筑方面的积极探索 上海市对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进行地方探索的目的,是尽快破解城市管理过程中的顽症,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实现社会良性化治理过程的积极作用,恢复被违法建筑破坏了的社会秩序。
(4)经催告后,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据悉,松江一小区37户独立别墅,29户都曾推倒重建过。
第四,在立法过程中要研究和预测法律条文实施后的效果。尤其特殊的情况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如第43条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限制性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11]施平:《治理之剑,把违建关进笼子》,《解放日报》2014年7月4日,第5版。
中石化白沪线原油管道奉贤段沿线存在严重的违法搭建,除了违法建筑,油管上方还有多处乱堆乱压。因此,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律就应当从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积极保障行政权的有效行使。
上海的这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所反映出来的职权下沉、综合执法,是否能够保障行政权对违法行为的有效遏制,实现行政权对社会秩序的有效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真正实现行政权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确实是一件令社会各界充满期待的事情。执法人员立刻责令工厂停工。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如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41条关于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城乡规划、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的内容施工的规定,《实施意见》根据该条例第57条关于对违反本条例第41条第1款规定造成违法建设的设计单位,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设计费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上海市的探索积极发挥了各个行政机关在整治违法建筑过程中的联动作用,整合各个行政机关在查处和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的行政职权。(5)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第二,依法追究与违法建筑相关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之所以要制定法律,其目的在于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
同时,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也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应当明确《行政强制法》第44条的适用范围,应对相关法律条文中的表述作出明确界定,如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含义,尚未建成的房屋究竟是否建筑物等,应当有明确的法律界限。
第二,工商部门、食药监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相关许可,对已办理的应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同时,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80条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重申了处罚措施,并规定纳入企业和小区经理诚信档案,作为企业资质升降级、项目评优和项目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违法建筑的增加与蔓延及其危害一直是各级政府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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